佛山查处69宗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处罚金额270万元!
一片隐蔽的林场内,随意散落着几百个化工桶和数十袋鱼塘漂浮物,经查,该场所安装有锅炉、蒸馏罐、冷却罐等设备设施用以加工工业废液,附近储存有大量的化学品,加工工业废液产生的废水排放至加工场附近,产生的废渣则直接倾倒、填埋在附近的山边。涉案人员等1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到四年6个月不等。近期,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了多起环境违法案件。
▲环保+公安联合出击,现场执法。
今年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统筹市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开展固体废物专项检查,将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作为全市今年生态环境领域行业乱象的重点整治任务之一,开展了多次危险废物专项检查行动。
▲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检查企业废物处置情况。
在专项检查行动中,全市生态环境、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海事部门、检察机关等五剑合璧,形成合力,确保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得到顺利处理。其中,公安部门将危险废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纳入“昆仑2020”专项行动打击重点,第一时间成立环境污染犯罪打击工作专班,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深入开展线索排查、信息研判,持续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摸排查清涉案犯罪事实。
交通运输及海事部门强化港口码头、陆路和水路非法装卸、运输危险废物的执法检查力度,海事部门利用多种手段核查船舶的进出港报告及载运货物的情况,提醒相关业主不得从事非法水上运输固废的行为。
检察机关全力支持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机关开展危险废物环境犯罪案件的打击工作,提前介入,对涉危险废物案件提请批捕、移送审查起诉的,及时审查把关,加大指导协调力度。同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深挖案件中关于污染环境的问题,针对危险废物倾倒造成环境污染的案件进行线索评估,并及时移送公益诉讼。
▲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检查企业污水排放情况。
据统计,2020年1-10月份,全市移送行政拘留100宗,移交公安机关涉嫌环境犯罪案件35宗。涉危险废物行政处罚69宗,处罚金额270万元。涉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案件2宗。
接下来,生态环境部门将与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合作,明确案件办理生态环境损害与环境公益诉讼之间的关系以及相关的操作程序。
来源 |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佛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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